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的通知 武建〔2009〕23号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湖北天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1-03-07 点击量:1046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的通知

 

武建〔2009〕23号

 

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办):

为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4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办发【2008】23号),进一步严格依法实施施工许可,规范施工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91号令)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09年2月20日起执行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编号与文档必备件。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部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全市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该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各区(开发区)发证机构在市发证窗口按规定领取。

(二)各区领取施工许可证分别以30套作为基数,使用完毕后凭使用情况报表及时在市发证窗口换领相应数量的空白施工许可证。

(三)发证机关核准的施工许可证,除按规定打印相关内容外,须加盖施工许可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各行政区专用章形状大小与市印章相同,其名称相应改为“武汉市XX区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专用章”。

二、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一)武汉市施工许可证编号由国家规定的编号(18位数)和市情编号(4位数)两部分组成,中间以“/”界符分开。

1、国家规定的18位编号为:前6位为发证机关所在地区的编码,此编码与居民身份证的编码相同;第7—14位为工程报建(登记)日期;第15——16位为同日报建(登记)的序号;第17—18位为专业分类代码,此代码按建设部办公厅[1999]67号文规定填写。

2、按市情增加的4位编号为:第1-2位为招标管理机构代号,各区代号与18位编号中的第5—6位数字相同,省、市、直接发包的代号分别为42、01、00;第3—4位为同一报建项目分若干标段招标的标段号。

3、二次装修装饰(含毛坯房交工后的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号后分别增加字母“Z”、“A”。基础工程不再核发施工许可。

(二)同一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编号与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的编号一致,由发证机关填写。

三、统一施工许可证文档必备件

(一)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新开工程项目统计备案登记表;

(二)建设用地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批文、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补审的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评价结论书);

(四)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

(五)工程监理、施工合同备案表(招标的工程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六)资信证明(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需附相关还清欠款凭证或还款协议);

(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

(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登记表;

(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勘验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统计备案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在省统计局新开工项目统计网络系统登记,并使用系统下载的打印件作为收件;上述收件除用地、规划许可及环评、立项批文核原件存复印件外,其他均为原件。

四、统一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网络化管理

(一)各发证机关应使用统一的计算机软件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编号和打印发放,同时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数据上传至市建委,统一设置施工许可证公开查询窗口。为此,各区必须实现与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的对接,以确保上传数据全面、完整、准确、及时。各区与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联网的技术协调工作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

(二)按照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对施工许可监管数据的要求,各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也将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范围。各发证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发放业务的同时,通过统一的软件,实时向市建委中心数据库上报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工作环节的情况,并由市建委向市监察局上报。

附件:1、《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评价结论书》

  4、《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5、《武汉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

  6、《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

  7、《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

  8、《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登记表》

  9、《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勘验单》

 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统计备案登记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