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城建〔2010〕309号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湖北天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1-02-18 点击量:949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城建〔2010〕309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各施工企业:

现将《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渣土督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城建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内容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标准,特制定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领导的要求以及市渣土督查协调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及市区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和措施,使全市市容市貌一周见起色,一月见成效,两月建机制,实现全市建设工地特别是渣土清运工地的长效、规范管理。

二、整治范围与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城区在渣土清运建设工地。

整治内容:一是整治工地的围挡是否符合标准;二是整治工地进出道口设置不合理、进出道路不硬化;三是整治工地冲洗设施不落实,保洁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为了保证此次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城建委成立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建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夏平任组长,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站长岑琳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副站长熊彦琼及各中心城区建管站站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由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副站长熊彦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两级建管部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中心城区建管站也要按要求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有效的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以此次全市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借助新闻媒体和武汉建设网等不同形式,向广大建设、监理、施工、渣土运输单位以及建设工程的务工人员,大力宣传建设工地渣土清运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措施,减少野蛮施工和野蛮运输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使参建各方主体真正认识到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城市环境,改变城市面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是每个工程建设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把文明管理、文明施工、文明运输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管理标准,确保整治效果。一是严把开工勘验关,对凡是在临街路段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开工勘验中,一律要求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同时,对凡是出土方量在10万立方以上的建设工地,一律要求设置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否则不予开工建设。二是严把围挡设置关,对凡是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要求按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设置围挡,对已经开工在建不符合要求的围挡,要责令限时整改;三是严把车辆出门关,对渣土运输出门的车辆要求必须接受冲洗和保洁,凡是不经冲洗保洁出门上路的,责令立即整改,对屡教不改未经冲洗强行出门上路的工地,依法依规从重从快给予严处。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到齐抓共管。加强协管力度,配合城管部门搞好渣土运输开工前的渣土运输单位资质证、建设单位渣土准运证等证件的验证、核查。凡未取得渣土运输两证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尽快到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两证。对逾期仍未取得两证的建设工地,及时向城管部门通报情况。

(五)加强执法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在坚持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按照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求,针对渣土清运夜间施工的特点,组织开展两个月的夜间巡查,实行24小时全时段控管。加大渣土清运管理的执法力度,对工地的围挡不符合标准,工地进出道口设置不合理、进出道路不硬化,冲洗设施不落实、保洁措施不到位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给予停工整改、罚款等处罚。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地,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三方管理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并在武汉建设网上予以发布,在半年的公示期内,停止其在汉的建设工程经营活动与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