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督查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武城建〔2011〕63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236号),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巡查的通知》(鄂建办[2011]53号)的安排,全省将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住建厅将于6月中旬成立督查组对我市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主要包括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设施的管理和实施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情况。
(三)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持证及配备情况,主要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以及工程总监执证及监理人员配备等情况。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各参建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企业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执行情况。
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在汉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各工程项目部自查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工程项目所属安全监管部门。
(二)市、区抽查阶段(6月上旬完成)。市、区建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巡查检查工作对所辖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部分整改难度大、施工力量薄弱的项目,检查数目不低于所辖在建工程总数的30%。
(三)迎接省厅督查阶段(6月中旬)。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接受省住建厅督查组的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此同时,市城建委将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认真检查。市、区建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在检查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基础上,突出检查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发区、工业园区、边远地区的建筑工程,以及市政桥梁、地铁、隧道等市政工程;在检查内容上要把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列为重点;在检查对象上要把日常监督检查中安全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列为重点。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的质量,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的促进作用。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列入重点监控,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求项目限期整改,并派专人跟踪督办。
(四)加强统计,报送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数据等资料的统计收集,各区检查总结情况请于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市城建安全站)。
市城建委将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各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依据之一。
联系人:彭惠芬,吴稼煜
联系电话:85759944,85752311(传真)
E-nail:wujy@whjs.gov.cn。
附件: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巡查的通知》(鄂建办[2011]53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