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安委会关于“3.29”博学阳光城工程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武城建安[2011]4号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1-04-19 点击量:523

市城建委安委会关于“3.29”博学阳光城工程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武城建安[2011]4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1年3月29日,位于汉南区沙帽镇博学阳光城工程A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武汉博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初步调查,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梯井内安全设施搭设不规范,未设置有效硬质封闭,加之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在水平防护层上超载堆放材料,导致水平防护层垮塌,作业人员坠落。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市城建委对该起事故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将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监控期1年;上报省住建厅暂扣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月;将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性华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1年;将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博学阳光城工程项目经理姜书义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1年,上报省住建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将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博学阳光城工程项目总监晏建斌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1年;将武汉博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1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切实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抬头。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和国家七部委[2009]3183号文件等省市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提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负总责,积极组织、协调和管理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程项目前期安全风险预控,不得压缩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并落实好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对施工现场定期巡查三项制度。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现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建管部门要紧紧抓住企业这个“主体”,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等有力措施,督促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有效地较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今年全市的统一部署,继续有针对性、有步骤地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逐步提高和改善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专项治理。重点是解决电梯井及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的问题,加大现场安全投入和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二是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严格专项方案的检查、验收和管理,推广应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辅助管理系统”,实现专项方案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专项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行为和设备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督促设备租赁单位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四是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重点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及各类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时,各区要继续抓好辖区内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

三、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深入开展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达标检查考核工作,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各项内容和制度,从工程项目涉及的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建筑起重设备等主要环节入手,作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并细化和量化相应的检查标准。

各区建管部门要积极推进达标考评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将工程项目的达标自查评定情况列入安全监督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企业无事故”等宣传活动,加大对新开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经理及其安全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实操考核工作,继续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安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传播安全理念,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违章违规施工作业行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落实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各区建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在日常监督检查巡查中,加强对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三个加强、三个并重”,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立法与执法监督检查并重;加强市场清出管理,做到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并重;加强资质资格审批后的后续管理、动态管理,做到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动态管理并重,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实施严格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