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质监站关于组织开展高层建筑质量检查和建筑节能专项质量检查的通知
武建质字〔2012〕16号
各区(开发区)质监机构,市站质量监督科:
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高层建筑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19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2]227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切实加强高层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的质量管控,预防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建筑节能综合节能能力;同时,为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检查的行政效能,为企业减负增效创造良好环境,全市高层建筑质量检查和建筑节能专项质量检查将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市在建高层建筑(50m以上)。其中建筑高度100m以上的列为检查重点。
(二)进入节能施工的工程项目,重点抽查市管的建筑节能工程基本完工的在建项目(窗户安装阶段)和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内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高层建筑质量检查
1、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1]152号)等文件的情况;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投诉的查处情况等。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施工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如建筑节能、建筑防雷、管道严密性等实体质量。
4、在高层建筑质量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及有关意见建议。
检查时,请参照附件1~3组织实施。
(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
1、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 [2012]37号)等文件的情况;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投诉的查处情况等。
2、检查参建各方对建筑节能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检查时,请参照附件4~8组织实施。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2日~6日,各区质监机构、市站各质量监督科在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牵头)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数检查。
第二阶段:11月7日~9日,市站成立检查小组分组对全市高层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建设管理部门的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以及省对全市高层建筑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科室)要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要抽调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的同志组成检查组,依据制定的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检查到位,按时保质完成本地检查任务;要结合区域特点,制定两项检查工作的落实方案,并认真组织部署;要深入广泛发动企业,告知企业自查的具体内容,督促企业全数检查,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要确保检查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高层建筑质量检查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检查两项活动一并进行,希望各单位(科室)要突出重点,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在检查对象上,要以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落后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和质量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施工项目为重点;在检查内容上,要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实体质量为重点,对地基基础着重检查基础处理及桩基检测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对主体结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钢筋直径、楼板厚度、混凝土和砂浆强度进行检查抽测;对幕墙工程应严格检查材料进场检验,节点按图施工和“四性”检测情况;对节能工程应检查保温材料现场管理、外墙、屋面、门窗、楼板等节能施工质量。
(三)坚持标准,严查实处。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查,加大对各类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对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立即停工并迅速处置,对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及从业人员,尤其是扰乱检测市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机构、个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录并公示。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请单位(科室)于11月6日前将监管的项目清单、检查情况报告分别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上报电子版),即高层建筑和建筑节能检查两项检查各自形成汇报材料、分开上报。书面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各监督机构履职情况、对高层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情况、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监管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建议,总结成功经验。同时请各单位(科室)提交不少于10个好的节能工程项目。
联 系 人:邵益群(市站执法监察科)
电 话:027-82605306,13871153478
邮箱地址:shaoyq@whjs.gov.cn
附件:1、高层建筑检工程现场准备资料清单
2、在建高层建筑项目一览表
3、在建高层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
3-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
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3-3、工程实测实量检查表
4、建筑节能受检项目应提交的备检资料清单和应通知的参检人员名单
5、2012年度城镇在建项目统计表
6、2012年度城镇竣工项目统计表
7、公共建筑节能施工、监理检查表
8、居住建筑节能施工、监理检查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质量监督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城建委,市城建委建管办、质安处,市城建委建管办杨凡主任、质安处邱济彪处长。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11月2日印发
(请各工地负责人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文件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等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总监务必适时关注检查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附件表格请自行到公司群邮箱或群共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