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关于“12.7”格力电器武汉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工程模板坍塌事故的通报
武城建[2011]266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1年12月7日,位于武汉经济开发区的格力电器武汉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工程塑料车间工程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武汉正兴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经过
12月7日上午,格力电器武汉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工程塑料车间在进行U-T轴区间进行混凝土浇筑时,U-T轴区间的⑧轴—③轴区域发生模板支架整体坍塌(坍塌范围:长75m,宽14.3m,坍塌面积约为1072.5㎡,该区域板厚120mm,最大梁截面:500 mm×1000 mm),导致现场7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1名重伤人员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故此次事故造成1死6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通过对现场查勘,查阅该项目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模板支架刚度不够,基础不稳,致使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立杆失稳发生坍塌。
1、基础未按方案论证意见要求对原土夯实,250厚级配砂石,C20钢筋混凝土进行处理。
2、立杆步距过大,方案要求为1.2m,实际达到1.8m。
3、梁底立杆未按方案搭设为双立杆,也未按方案采用双扣件。
4、水平剪刀撑,纵向剪刀撑缺失,未采取抱柱措施。
5、模板支架未作有效纵、横连接。
(二)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缺乏有效管理。未根据现场已论证确定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现场模板支撑架搭设技术标准未进行严格把关,检查验收不到位,对现场事故隐患未予以纠正。
3、劳务分包单位违规作业。未按照已论证确定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支撑架,致使模板支撑架刚度不够,基础不稳,发生坍塌。
4、监理单位对现场监理不力。监理人员对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技术标准核查、验收不到位,对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予以纠正。
三、事故责任分析
通过对现场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和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认为这起事故是模板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
(一)建设单位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未对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综合协调管理,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管理不力的责任。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现场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保障模板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管理不严的责任。
(三)劳务分包单位违规作业。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模板支撑架,违反有关技术标准,未按照已论证确定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支撑架,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监理单位湖北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予以纠正,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监理不力的责任。
市城建委将依照建设工程有关法规规定对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暂扣证照、列入重点监控、不良行为公布等处理;经济处罚待事故结案时,由市“12.7”事故调查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报后,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要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事故隐患拉网大检查工作,加强对模板工程的排查,重点对模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的执行情况,模板支撑架按专项方案的技术标准搭设情况,搭设队伍资质及人员执业资格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拉网大检查工作,三方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并以公司名义将排查的书面材料上报企业所辖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
(三)各区要加大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必要时可成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综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消除事故苗头,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区要严格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并每天向市城建安全站上报下达停工整改和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有关情况,市城建安全站将在“武汉建设网”上进行曝光公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