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委关于组织开展模板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武城建[2011]139号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1-06-21 点击量:460

市城建委关于组织开展模板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武城建[2011]139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市城建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模板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批、搭设杆件设置、检查验收等方面存在问题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结合《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武城建[2011]65号)的相关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模板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承担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关资格证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审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是否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支撑体系的立柱、水平拉杆、剪刀撑、可调顶托等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模板支撑体系与外脚手架相连接和采用钢木混搭形式作模板支撑体系等违规行为。

(四)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是否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监理单位是否进行旁站监理。

(五)模板工程施工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作业层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具体检查内容见《模板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登记表》。

二、治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中旬,9月份市城建委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对全市开展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治理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市区建筑安全管理部门普查、市城建委结合季度检查工作组织督查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四、有关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组织企业各部门和各工程项目部进行以模板工程为主的专项检查,各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和各项目部专项检查汇总情况于8月上旬分别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城建安全站和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部门。

(二)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章违规现象和存在的事故隐患,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整改通知书,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参与现场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四)市、区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对专项治理不积极,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的,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开展专项治理和未及时上报书面情况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各区开展专项治理的书面汇总情况(附检查项目具体情况)的电子文档请于8月15日前报市城建安全站。

联系人:彭惠芬,吴稼煜

联系电话:85759944,85752311(传真)

E-mail:wujy@whjs.gov.cn

附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