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武城建[2011]120号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1-05-30 点击量:364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武城建[2011]120号

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企业责任,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氛围,促进全市建设行业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环境的持续改善,根据全国及省、市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核心,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市城建委主任王立任组长,市城建委建管办主任夏平任副组长,委机关处室、委直属建管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建委“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站长王伟震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组成。

(一)全市性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市、区建管部门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武汉建设安全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大比武、大练兵。通过知识竞赛,旨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5月30日至6月5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举办事故案例展览、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防能力。

3、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市、区建管部门于6月12日(星期日)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同时,宣传咨询点将面向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及社会群众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卷。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6月份,适时组织开展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送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到工地,进一步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市城建委将免费向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赠送《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武汉建设安全》等安全生产书籍和宣传资料。

6、继续做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专项培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专项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7、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广大职工和青年踊跃参加“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安全防护技能,提高杜绝“三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8、继续开展“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企业无事故”活动。各单位要继续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企业无事故”活动。

9、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的安排,认真抓好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的准备工作。

10、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征集、编辑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市城建委将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短信平台”在6月份集中播发,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11、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参加全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全省“人保财险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知识“百题竞赛”活动;二是参加全国“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三是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四是参加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

区域性活动由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开展。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全国、全省、全市性活动的同时,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别要在认真总结历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组织一批叫得响、影响大、形式新的特色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效。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市、区建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两通知、一规定”,大力宣传“十一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成就和“十二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划,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要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围绕中心,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达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以月促年的目标。

各区建管部门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6月30日前报市城建委“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彭惠芬,吴稼煜

联系电话:85759944,85752311(传真)

E-mail:wujy@wh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