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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 2015-06-12 |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委直属相关站办: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了多起较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社会影响极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印发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机发3308)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122号),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夏季、雨季汛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当前我市天气变化无常,给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雨季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预防有力、防控到位。要对夏季、雨季汛期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推动,凡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坚决处理。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检查,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控制,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行动,迅速开展全市在建工地安全大检查 市、区各建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针对当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迅速组织开展在建工地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市、区建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安排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到岗情况; 2、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办公、生活区活动板房、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配备情况,以及办公区宿舍区活动板房搭设情况; 5、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深基坑、沟(槽)等地下作业的排水排涝措施,塔吊、物料提升机、大型脚手架的防风加固措施,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措施,施工工棚宿舍和施工临时围墙的加固措施等。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储备物资、应急救援人员落实情况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项目自查自纠、企业督促整改、监管部门抽查检查。 2、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6月19日为止。市、区建管部门将在项目、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同时,同步推进抽查检查,督促项目及企业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四)检查要求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是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应消除未及时消除、应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和应落实防范措施未及时落实的,一经查处,对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次大检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下一步对策措施,并及时报送总结信息。各区应于6月19日,将工作报告及排查项目数量、排查整改隐患数量、监管执法数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形成汇总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三、严格值班、落实应急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调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制定和完善雨季汛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要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备好应急物资和应急人员,保障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