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15〕91号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湖北天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5-06-08 点击量:1932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城建〔2015〕91号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管相关站办: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5〕70号)要求,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15〕12号)工作安排,现将《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5月22日

 

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5〕70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15〕12号),为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工程施工中各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加强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组织和管控,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组织施工,巩固和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部位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以下5类危大工程,特别是近些年来发生较大事故较多的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和高大模板支撑工程:1、基坑支护;2、土方(隧道)开挖;3、脚手架;4、模板支撑体系;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突出落实以下规定: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完成后的验收等。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现场施工条件,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论证专家是否进行回访。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上旬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至8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有关要求,按照“项目自查整改、企业全面检查、监管部门督查”的方式,由建设单位牵头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制定专项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检查的有关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作好记录,定期统计检查情况(统计表格可参照附1、2),并存档备查。在此期间,市、区建管部门将对项目自查、企业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

    市、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督导,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整治问题隐患,落实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市城建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对各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

    市、区各建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根据检查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具有针对性、长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同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建管部门要督促检查企业、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安全、质量监管部门按照市城建委明确的相关职责分工,组织和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执法,严厉查处

    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统筹工作,有序推进

    市、区建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全社会、全行业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度,引导参建各方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能力。同时,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将其列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六、其他事项

    汛期将至,为了切实加强汛期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近期印发的有关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检查、排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和汛期值班带班制度,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生产安全。

    请各区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15年5月26日前,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分别于6月22日和9月21日前,年度总结报告于12月4日前报送至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开蓝

    联系电话: 85759944,85752311(传真)

    附件:1.危大工程企业自查自纠检查统计表;

          2.危大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检查统计表;

          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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