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整改建筑施工各类事故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安委【2014】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4】83号)精神,省厅决定,从8月8日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地住建管理部门、建筑业企业及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
二、督查内容
(一)各级住建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的情况;
2、《全省综合整治建筑市场秩序专项工作方案》(鄂建文【2014】23号)、《关于对全省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4】178号)分阶段落实情况;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查处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4、下半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对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带班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
3、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1、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验收情况;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管理情况,以及安全网、临时用房的材质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企业无资质、超资质、项目经理超资格、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4、各方主体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次督查时间从2014年8月8日开始,到达各地具体时间由各组电话通知。
第一组:组长:徐武建 ,成员:杨碧华(联络员)、专家2人,督查地区:武汉、仙桃、天门、潜江
第二组:组长:张弘 ,成员:李昌阳(联络员)、专家2人,督查地区:十堰、襄阳、随州、孝感
第三组:组长:张晓曦 ,成员:刘中强(联络员)、专家2人,督查地区:恩施、宜昌、荆州、荆门
第四组:组长:叶兵,成员:周伟(联络员)、专家2人,督查地区:黄冈、黄石、咸宁、鄂州
神农架林区按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建管局质安处。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领导带队,迅速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执法检查。
(二)各地在安全执法检查中,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并公开曝光。
(三)对本次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履责不到位、隐患严重的企业或项目,省厅将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住建管理部门,省厅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