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武城建[2012]244号 |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2-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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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2年8月29日,福星惠誉·福星城工程8#楼工地在拆除塔式起重机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一人受伤。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市城建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方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二、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和制度,立即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效果。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0月底,为期2个月。 (二)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市区普查、市级督查”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各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市、区建管部门要组织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普查;市城建委将结合季度安全检查和特殊时期安全检查,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安装告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情况。2、建筑起重机械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司机交接班记录、使用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技术交底资料等。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和运行状况,主要包括设备升高后标准节连接固定情况、附墙连接固定情况、各安全装置的有效性、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使用环境等。4、塔式起重机是否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号)的要求实施管理情况。 (二)临边洞口防护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尤其是建筑物临边、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和通道口安全防护设置是否到位,以及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2、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是否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是否设示警灯。3、现场交叉作业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其他综合性的检查 按照《市城建委认真做好近期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城建[2012]233号)要求,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模板支撑和脚手架、轨道交通工程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同时,按照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三)市、区建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行政处罚和处理。同时,在网上公示相关信息。 (四)各区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办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要求,认真做好检查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每月通报辖区内的检查情况,并每月向市城建安全站上报普查情况。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