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加强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武城建[2011]197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9月10日,西安市凯旋大厦工程发生一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局部倒塌事故,致使正在做外墙装饰的12名工人被压,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吸取“9.10”西安市凯旋大厦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局部倒塌事故教训,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结合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立即对在建工程项目搭设的施工脚手架特别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和各类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止施工作业,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二、加强从事脚手架搭设、安装企业的管理。
凡在我市专业从事脚手架搭设、安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汉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进行备案;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脚手架搭设、安装及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现场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取得武汉市颁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备案证》。
三、严格施工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一)做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严格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要求,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报武汉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二)做好日常的检查、验收等管理。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参与施工脚手架方案审核和使用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等日常管理;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脚手架方案,将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列入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现场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制度;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将施工脚手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实行统一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停工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得复工。
四、加大对脚手架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
市、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对脚手架搭设、安装企业取得相应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对发现违反技术规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坚决遏制因脚手架坍塌引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各企业及其项目自查情况于9月25日前书面报工程项目所辖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各区检查情况请列入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中于9月30日前一并上报市城建安全站。市城建委将结合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对各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