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两节三会”期间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1-12-22 点击量:536

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两节三会”期间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已全面进入冬季,圣诞、元旦(以下简称“两节”)相继来临,加之我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下简称“三会”)召开在即,新闻焦点多,热点问题集中。为全力做好全市建设工程“两节三会”期间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全市“两节三会”期间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切实抓好冬季防火安全管理。冬季天干物燥,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企业、传达到项目、传达到每个从业人员。尤其是当前“两节三会”期间,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冬季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防火制度,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巡查。

二、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实际,全力抓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堆放在专用仓库,并派专人看管,堆放在施工现场的废弃模板等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煤气罐做饭,禁止职工在宿舍内随意私接私拉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突出重点,继续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城建委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1]234号)规定的整治重点,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拉网大检查工作,继续抓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在建工程违规动火、用电、临时消防设施不完善、违反规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的,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停工。

四、严格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两节三会”期间,全市所有工程项目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存放、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采取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值班巡查,严防因施工现场外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

五、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围绕“全民消防、清剿火患”主题,结合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深入开展冬季施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常识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做好应急管理,提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装备、物质等应急保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干部和救援队能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