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武城建[2011]218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做好国庆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国庆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国庆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亲自组织,深入一线,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针对国庆节期间放假时间长,工地周边安排有重大活动、人员多的特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强化监督和管理,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同时,要把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近期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国庆和纪念活动期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态势的平稳。
二、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全市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继续做好国庆期间和纪念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地铁工程、高架桥工程和临街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特别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模板支撑、深基坑、建筑消防等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程项目要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23号文要求,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第一”方针,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起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总责,认真组织、协调和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健全完善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机制,全面、彻底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管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准备好应急救援的物质、设备和人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救援。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和周边有安排重大活动的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备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并及时准确向市委和市政府、市城建委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畅通信息渠道。
各区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进行部署落实。10月1日至7日期间,每日14:30时前向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市城建安全站)报送当天的安全情况,7日14:30时前报送节日期间书面汇总情况。
联系人:吴稼煜,联系电话:85752311(24小时值班传真电话),E-mail:wujy@whjs.gov.cn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